美国农场家庭收入:经验、问题与政策

作者:洪民荣 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

  内容提要:本文论述了美国农场家庭收入的变化趋势和特征,指出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由于农场数量减少、农场劳动力比重上升和农场外收入增长等因素的综合影响,美国农场家庭的平均收入已经超过全国家庭的平均收入水平,并且呈现三个特点:农业收入的重要性已经很低,农场外收入中工薪收入占有主要份额,政府转移支付具有重要作用。本文指出,美国农场家庭收入仍然存在不稳定和不平衡两个基本问题。同时,本文还分析了农业生产收入支持、农场家庭收入支持和非农业就业三种政策的意义。
   收入是农业中的一个核心问题。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发达的农业,美国的农场在世界上同样是最有效率的。本文要分析的是,在这种发达和高效率的背后,美国农场家庭收入是怎样的?决定和影响农场家庭收入的主要因素又是什么?
   一、美国农场家庭收入的一般描述
按照统计标准,美国农场家庭收入由农业净收入和农场外收入两部分组成。其中,农业净收入包括农产品销售的净现金收入、农业出租收入、休耕收入、存货变化、家庭农产品消费、政府支付和提供农业机械服务的收益;农场外收入包括农业劳动收入、经营者和家庭成员的工薪收入、社会保障收入、农场外经营活动净收入、版税、利息、托管收入、租金、红利和其他。
   关于美国农场家庭收入,一个基本的事实是,农场家庭收入总体上已经达到甚至超过全国家庭收入的平均水平。1960年,美国农场家庭平均收入为4054美元,全国家庭平均收入为6237美元,前者相当于后者的65%;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出现农场家庭收入高于全国家庭收入的年份。而大致在90年代中期,农场家庭收入已经持续超过全国家庭收入的平均水平(图1(略))。2002年,美国农场家庭收入达到65757美元,全国家庭收入仅为57852美元,前者是后者的114%。
   这表明,美国农场家庭获得的收入已经足以支持与非农场家庭相等甚至更高的生活标准。因此,事实并不支持农户与非农户相比在经济上处于劣势的传统观点。
   另一个支持这一结论的统计是,农场家庭平均拥有的财产多于非农场家庭,农场家庭的平均财产始终呈现增长,并且非农业资产的比重不断提高。
   对农场家庭经济福利的传统评估,往往单一地集中在农场家庭与非农场家庭的收入比较上。但全面地来说,这种评估应当同时考虑财产的因素,因为农场家庭收入往往受一系列因素影响,例如农产品价格的下降或上升、气候导致的生产变化、非农就业状况的变动等,而金融及其他资产能够减弱收入的这种短时落差。1999年与1993年相比,美国农场家庭平均净财产由365455美元增加到563562美元,增长了54%。其中,非农业财产由55138美元增加到174064美元,增长了216%;非农业财产占农场家庭财产的比重由15%上升到31%。农场家庭的农业和非农业财产均大大高于全国家庭平均净财产88000美元的水平(USDA, 2002a)。统计表明,2002年,美国50.3%的农场家庭的收入和财产高于全国家庭平均水平,39.7%的农场家庭的收入低于但财产高于平均水平,3.8%的农场家庭的收入高于但财产低于平均水平,仅有6.2%的农场家庭的收入和财产都低于全国家庭平均水平(USDA,2003a)。这同时表明,财产的变化对农场家庭尤其是高财产农场家庭的影响重大。
   支持农场家庭收入超过全国家庭收入平均水平的第三个因素是支出,表现为农场家庭的消费开支相对低于非农场家庭。2002年,美国家庭平均收入为57852美元,平均支出为40677美元,支出占收入的70%;而农场家庭平均收入为65757美元,平均支出为29824美元,支出仅为收入的45%(USDA,2003a;USDA,2004a)。一个家庭的经济福利受收入和财产水平的影响,同时受所满足的商品和服务消费的影响,因此,支出相对较低,一个重要的内在含义是,农场家庭收入的实际水平要高于名义水平,或者说以同样的收入可以支持更多的消费需求。
   形成美国农场家庭收入达到并开始超过全国家庭收入平均水平的主要原因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农场数量减少提高了单个农场的农业收入。根据普查数据,1964年,美国农场总数为3157857个,1992年减少到1925300个,减少幅度达39%。尽管随后农场数量的减少得到控制,但2002年,美国农场总数仍仅有2129226个,只比1992年增加了11%。二是农场家庭中劳动力与家庭人口的比重呈现增长的趋势,特别是女性劳动力占人口的比重上升。1960年,美国劳动力占人口的比重,城市为57.0%,农村为51.3%,农场为51.5%;1990年,上述三项指标值则分别提高到65.9%、63.3%和65.2%。1960年,女性劳动力在城市、农村和农场劳动力中比重分别为37.3%、28.8%和22.9%,1990年分别上升到57.6%、54.2%和52.3%。特别是1996年社会福利改革后,贫穷农村地区有更多的妇女进入了劳动力队伍,并且收入也进一步提高。三是农场外就业增加。美国农业净收入的增长主要发生在20世纪70~80年代,而在90年代处于波动中。90年代以来的经济景气,创造着许多就业机会,使得农场外收入大幅度增长。进入21世纪,它占农场家庭收入的比重平均达到了95%。
   二、美国农场家庭收入的基本特点
   1.农业收入的重要性已经相对很低。总体上,尽管存在反复,但农业净收入的比重呈现下降趋势,并且到了非常低的程度。农业净收入占农场家庭总收入的比重,1960年为47.2%,1969年为38.5%,1979年为25.9%,1995年为10.6%,2000年为4.2%,2003年为5.9%。
   但是,在细分的情况下,可以发现,如果达到一定的规模,农场家庭仍然可以依靠农业收入获得与全国家庭平均水平相当的收入,即规模绝对是决定农业收入在农场收入中地位的主要因素。1999年,美国全国家庭平均收入为54842美元,而销售值为25万~50万美元农场的农业收入就已接近这一水平,销售值为50万~100万美元农场的农业收入已相当于全国家庭平均收入的161%,而销售值100万美元以上农场的农业收入则比全国家庭平均收入高出4倍多(见表1(略))。这表明,销售值为25万美元以上的大农场,其收入绝对地依赖于并且可以依赖于农业收入,或者说只有从事农业的大农场方可以获得接近或高于全国家庭平均水平的收入。
   一个相关的现象是,农业收入相对高的农场家庭,其收入水平要高于全国家庭平均水平,而农业收入相对低的则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99年,农业收入接近于农场外收入的农场家庭有903773个,占农场总数的42%,平均收入79726美元,相当于全国家庭平均水平的145%,其农业收入为33237美元,占42%,农场外收入为46489美元,占58%;而农业收入低于农场外收入的农场家庭有1243803个,占农场总数的58%,平均收入53172美元,相当于全国家庭平均水平的97%,其农业收入为-13171美元,农场外收入为66343美元,占125%(USDA, 2002a)。
   2.工薪收入在农场外收入中占有主要份额。1999年,美国农场家庭平均收入为64347美元,其中,农业收入占10%,工薪收入占53%,农场外经营收入占18%,利息和红利占7%,其他农场外收入占12%(USDA, 2002a)。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经济景气,非农业就业机会增多,农场外就业显著增加。1999年与1979年相比,美国农场家庭农场外就业的比重由44%提高到55%,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农场外就业包括在其他农场就业、在私人企业就业、在政府就业和自谋就业等,1999年与1979年相比,在其他农场就业的比重稳定在3.3%,在政府就业的比重稳定在约16%,在私人企业就业的比重由51.2%上升为54.1%,自谋就业的比重则由16%上升为22.3%(USDA,2002a)。
   3.政府转移支付在农场家庭收入中越来越重要。福利的另一方面是家庭所享有的政府转移支付水平。从农业收入看,政府转移支付的比重逐步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1980年,政府对农业的直接支付为13亿美元,农业净收入的8%;1990年,上述两项值分别增加到93亿美元和21%。1992~2002年,美国政府对农业的直接支付占农业净收入的比重平均约为28%,其中,2000年最高,达到48%。2002年,美国农业净收入为353亿美元,政府对农业的直接支付为110亿美元,占3l%。并且,政府对农业的支付已大大超过农场对政府的赋税。1980年,政府对农业的净支付转移(扣除财产税)为-28亿美元,1990年为31亿美元,2000年高达153亿美元,2002年为36亿美元,平均每一农场为1700美元。
   从农场家庭总收入看,政府转移支付同样占有相当大的比重。2001年,美国农场家庭平均收入为64117美元,其中,政府支付为17258美元,占27%(USDA,2004a)。数据表明,美国农村居民要比城市居民获得更多的政府转移支付(包括社会保险、医疗、收入维持、失业保险等方面)。2001年,美国城市人均收入为32077美元,其中,政府转移支付为4375美元,比1997年增长15.5%;农村人均收入为22391美元,其中,政府转移支付为3798美元,比1997年增长19.0%。
   但是,是由于农场间的异质状况,即规模、区位、商品类型以及经营者和家庭特点的不同,政府支付分布极不平衡。获得政府转移支付的农场家庭约占农场总数的41%,其中,总收入最大的7%的农场获得了46%的政府支付。近30%的农村居住型农场获得了政府支付,政府支付占这些农场现金总收入的25%,其中主要是保护计划下的政府支付。约72%的商业农场获得了政府支付,但政府支付只占这些农场现金总收入的11%(USDA, 2004a)。
   三、收入增长中的问题
   1.收入不稳定。相对来说,美国农场家庭总收入的变动大于全国家庭收入平均水平的变动,而农场家庭农业收入的变动又远大于农场家庭总收入的变动(见图2(略)、图3(略))。这两个特征的核心问题都在于农业收入,因为农业收入受农业生产、价格变动和周期性等因素的影响,变动比较大。
   但是,从家庭和农场总体的角度看,由于农场外收入对农场家庭总收入具有越来越绝对的重要性,因此,农业收入尽管不稳定,但对农场家庭总收入变动的影响不大。
   2.收入不平衡。结构分析的另一个重要结论是,尽管农场家庭和非农场家庭的平均收入相当,但收入分配的差异却相当大。1997年,美国非农场家庭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552,农场家庭则为0.624 (USDA, 2002a)。这同样反映在贫困率上。美国官方对贫困率的统计始于20世纪60年代,当时,农村和城市的贫困率分别为34%和16%;到了80年代,农村的贫困率也比城市高4.4个百分点;90年代,农村的贫困率比城市高2.6个百分点;2002年,农村和城市的贫困率分别为14.2%和11.1%。此外,美国农村和城市每一个非农业就业劳动力的收入差异也较大。按2001年的价格,1993年,农村和城市非农业劳动力的平均收入分别为25163美元和33438美元,农村非农业劳动力的收入水平只相当于城市的75%;2001年,农村和城市非农业劳动力的收入分别为26289美元和37711美元,农村非农业劳动力的收入水平只相当于城市的70%(USDA2004c)。
   2001年,美国农场家庭平均收入为64117美元,全国家庭的平均收入为58208美元。按照农场结构,商业型家庭农场的平均收入高于全国家庭平均收入125%,居住型农场略高于19%,中间型农场则低于32%。商业型家庭农场收入水平高的原因,是农业收入高和获得的政府转移支付高,而居住型农场的收入之所以高,完全是由于农场外收入高。换言之,农业经营规模大,可以取得足够的收入水准,而支撑这一收入水平的重要原因是政府的转移支付;反之,小规模农场必须依赖于农场外收入才可能生存。农场家庭财产的特征同样如此。商业型家庭农场依托着绝对大的农业净财产的支持,而在居住型农场财产中,非农业财产占据着主要地位。
   以美国全国家庭中位数收入为标准,2002年,54.1%的农场家庭的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平均收入为110179美元;45.9%的农场家庭的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平均收入仅为13263美元,只相当于高收入农场家庭收入水平的12%。造成这种悬殊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高收入农场家庭获得的农场外收入大大超过低收入农场(见表3(略))。
   四、简要的政策意义
   美国农场家庭收入的总体特征和结构特征,具有一系列重要的政策含义:
   1.关于农业生产性收入支持政策。数据表明,大农场要比小农场更依赖于农业生产性收入支持政策,这也使得农业生产性收入支持政策的得益程度差异相当大,2000年,美国农场获得的农业生产性收入支持收益(价格支持和直接支付)的基尼系数达到0.88(OECD,2003)。这种差异的合理性在于,由于农业经营收入在小农场家庭总收入中的地位越来越低,这意味着农业增加值的变化,对于这部分农场家庭将只有微小的影响,在家庭总收入来源中几乎可以忽略;而在大农场中,家庭收入仍然主要依赖于农业收入。农业生产性收入支持政策最主要的受益者是大农场,并且对于大农场的收入具有重要的影响。换言之,这一政策保障的是大农场而不是小农场。考虑到农业产出的70%以上是由大农场提供,因此,这种政策无疑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农业生产性收入支持政策的负面影响主要是“转移效率”问题,即农场可能只获得政府补贴收入的一小部分,而相当部分的政府补贴由土地所有者、投入品供应商等获得,即所谓支持性收入的资本化。根据一项估计,在OECD国家,仅25%的价格支持额直接转化为生产这些农产品的农场的净收益,效果最好的按面积支付的政府补贴,也不过只有一半为农业生产者所得(见表4(略))。因此,政府补贴转移的效率相当低,即目前广为采取的生产性收入支持政策并不能有效地改善农场家庭收入,甚至从长期看反而提高了成本、降低了赢利。
   2.关于农场家庭收入支持政策。由于传统的农场收入支持政策是生产型的,即主要通过对农业生产提供收入支持来维持农场收入,而不是以家庭本身或者保障最低生活标准为直接目标,因此,得益最多的是大农场。这意味着对于小农场特别是中低收入农场家庭来说,政府的非生产性转移支付要比对大农场重要得多,即需要一种直接以农场家庭收入而不是以商品为基准的收入支持政策。为了提高农场家庭收入的保障程度并降低政府转移支付,美国出现了所谓“农场家庭安全网”(财政支持基金)的设想,这就是按照地区中位数家庭平均收入、贫困线的185%、平均经调整的家庭支出或非农业自谋就业每小时中位数收入四种不同的最低生活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农场家庭提供收入补偿(Craig Gundersen, 2000)。1997年是美国农业相对较好的年份,美国农业部经济研究局比较了这一年度四种标准下政府承担的成本状况和不同类型农场的收益状况(表5(略))。
   结果表明:①仅一种类型的家庭安全网的政府支付低于农业生产性收入支持方式,这意味着家庭安全网计划在提高或扩大了家庭保障的同时,有可能增加政府的支出。②家庭安全网计划与农业生产性收入支持方式下的受益农场截然不同。在前者,主要受益的是小农场,例如,低销售值农场获得的政府平均支付为农业生产性收入支持方式的两倍;而在后者,则近一半为大农场获得。③家庭安全网计划的好处是,它在保障家庭最低收入方面是有效的,但不利方面是它存在负面效应,例如,农场可能会失去通过投资改善农场收入的动力,一些低效率的农场可能不愿退出农业。3.关于非农业就业政策。农场就业多样化和家庭收入多元化,以及相当高的农场外就业比重,意味着影响一般经济状况的政策对农场收入同样有着深刻的影响。数据表明,随着20世纪90年代的经济繁荣、产业结构的调整和1996年社会福利制度的改革,美国非城市地区的失业率在1992年以后呈现出下降的趋势,2000年达到了30年来的最低点,与城市失业率的差距缩小到半个百分点;非城市地区就业增长则在1991~1995年间超过了城市,1995年后才下降,但仍然保持了增长的状况。非城市地区低工资就业比例1979年为24%,80年代中期上升到1/3,但2000年已下降到18%。非城市地区的小时工资在1999年低于城市约20%,如果考虑到非城市地区生活成本相对要低,其实际差距已经较小(Gibbs,2001)。因此,最大限度降低对农场家庭收入不利影响的一个方法,就是政府增加农场外就业机会,包括增加对于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本的投资、提高其教育程度、促进劳动力流动等。

  摘自:2005.8(73—80)《中国农村经济》